上午,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向媒體通報了2009年羽絨服比較試驗結果,在北京市場上隨機購買的10個省市50家生產企業(yè)生產的49種羽絨服和1種外套大衣羽絨服樣品中,北京冰雪隆娃服飾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生產的羽絨產品不合格,合格率為75.5%。
據了解,此次比較試驗樣品由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從北京市商場和服裝市場的羽絨服銷售柜臺隨機購買。樣品全部為一等品和合格品。涉及10個省市的50家生產企業(yè)生產的49種羽絨服和1種外套大衣。
北京消協依據GB/T14272-2002《羽絨服裝》標準對羽絨服樣品的產品標識、充絨量、含絨量、蓬松度、色牢度等5項指標進行了測試。比較試驗結果顯示,有8個樣品的產品標識標注不全,8個樣品含絨量指標不達標,有6個樣品充絨量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有4個樣品蓬松度指標未達到國家標準要求。
另外,此次比較試驗中,颯拉(商業(yè))北京有限公司生產的ZARA牌0398/705/707款服裝,標稱填充物為50%羽毛、50%羽絨,實測含絨量只有40.5%,有缺斤短兩的情況,這個樣品還存在執(zhí)行標準有誤、中文標識不全、內在質量與標識不符(實測含絨量與明示值差距較大)的問題。
北京消協提醒消費者,在購買羽絨服時,應根據需要選購羽絨服裝產品,不要購買價格明顯低于同類產品的羽絨服,尤其是以極低價格銷售的童裝羽絨服,以免購買到偽劣產品。
另外,應查看服裝標牌是否注明產品為羽絨服,以免發(fā)現質量問題商家以產品不是羽絨服為由搪塞,還要查看有無商標、廠名廠址,合格證、質量等級、含絨量、充絨量等質量標識。除此之外,消費者購買羽絨服應選擇有信譽的商場,留存購物憑證,以便出現質量問題后能夠有效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不合格的企業(yè)及品牌名稱:
香港嘉瑞維(國際)服飾有限公司 品牌: 嘉瑞維
江蘇米琪童小鴨服飾有限公司 品牌: 米琪童小鴨
北京天鷹三子服裝有限公司 品牌:比特精靈
百鴻國際服裝(北京)有限公司 品牌:法國金狐貍(圖形)
北京世紀超贏貿易有限公司 品牌:鑫贏達
福建省石獅市叁加服飾有限公司 品牌:吻童
颯拉(商業(yè))北京有限公司 品牌:ZARA
上海一休哥國際服飾有限公司 品牌:一休哥
北京卓美雅服裝服飾有限公司 品牌:金妮娜
北京冰雪隆娃服飾有限公司 品牌:童心園大風車
北京冰諾姿服飾有限公司 品牌:圣雪喏
北京凌河神怡服裝服飾有限公司 品牌:冰羽
山東暖頻道服飾有限公司 品牌:暖頻道
來源: 中國紡織交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