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近日美國一項新法律被擬議,新法律提出擴大服裝版權保護,這引起設計圈的一片嘩然,并且此法律將擴大美國時裝業(yè)的已有裂痕。
MariaCornejo的設計品牌Zero+MariaCornejo是第一夫人米歇爾奧巴馬最愛的品牌之一,設計盜版禁止法(DPPA)將保護她的設計三年免遭抄款。
但是另有專業(yè)人士擔心DPPA可能將擴大時尚和服裝行業(yè)之間的裂痕,這項法案
歐洲,這種注冊不是強制性的,版權保護可長達25年。
對于服裝版權的保護,最嚴的當屬歐洲國家,特別是法國,其次是美國,中國可能算是最差的國家之一。
那么中國的服裝版權保護立法方面遇到的主要問題是什么?要克服哪些困難呢?
中國服裝行業(yè)國情
首先我們應該清醒的認識到,歐美等國對服裝設計采用的法律保護模式是出于自身國情的考慮,中國不能全盤吸收引進。
作為服裝之都的法國,生產的服裝以經典、高貴而著稱。特別是那些聞名世界的服裝品牌,一個款式可以風行數十年之久,而且一套服裝的售價也常達到數千甚至數萬歐元,服裝奢侈品行業(yè)為法國提供了大量的稅收和外匯,所以法國要嚴格保護這個行業(yè),特別是它的設計師和作品,從而保證國家利益。而美國是服裝的消費大國,自身也有相當多知名的服裝企業(yè),但出于降低服裝消費價格、提高服裝行業(yè)的整體競爭力的考慮,美國對服裝設計采取了低標準的保護模式。
而我國的服裝生產是以加工、貼牌為主,自主品牌多為中低檔的服裝,而且這些企業(yè)經常面臨國外的傾銷控訴,盈利低,品牌知名度不高,所以我國服裝行業(yè)的發(fā)展道路以及保護模式不能照抄這些服裝設計大國或消費大國的老路。應該結合中國的國情走相對寬松的法律路線。
目前的中國服裝版權保護:看上去很美,用起來不實用
我們目前有四項法律對服裝版權進行保護:專利法、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甚至商標法。
如要獲得外觀設計專利,則需經過申請和審查階段,而這一般都需時一年以上。即使申請成功獲得保護,該設計已不適應潮流,被淘汰出市場,所以非常不利于時效性強的服裝的知識產權保護。
正因為我國著作權法和專利法都沒有專門針對服裝設計“時效性強”的特點做出特別的保護規(guī)定,且服裝企業(yè)自身法律意識不高,所以我國服裝企業(yè)對服裝申請外觀專利很少,其中有些還是由于政府補貼才去申請外觀專利。而且即使獲得了專利授權的服裝企業(yè)在遭遇侵權時也只是通知工商部門去查抄,對損失很少追繳。
總之,我國法律對服裝設計的知識產權保護成效不大。
市場需要針對性、專業(yè)性更強的法律
許多國家的學者都贊成,服裝設計流行壽命短(一般只有六到十二個月),所以服裝設計的保護期應該不長,而且運用注冊保護的模式花費巨大,不適合投入較小的服裝企業(yè)。所以立法者提供了不用注冊的短期保護及需注冊的排他性較高的保護供設計者選擇,如歐盟于2001年12月通過的《共同體外觀設計法》賦予非注冊的共同體外觀設計3年的保護期、注冊制共同體外觀設計最長25年的保護期,英國對于沒有進行注冊的服裝設計則提供為期三年的可阻止他人抄襲的保護。
謹防過猶不及
從保護從業(yè)者的角度看,時裝跟圖書業(yè)或音像業(yè)也有很大區(qū)別,類同作品的出現(xiàn)從未威脅到別人的生存,那反而是業(yè)界繁榮健康的表現(xiàn)。說到底,流行本來就是跟風的結果,如果沒有復制,時裝就只能放在博物館里。所以,如果設計盜版禁止法(DPPA)的法案通過,設計師們都會面對一張白紙發(fā)呆,整個產業(yè)都會面臨危機。
“什么是抄襲,什么是汲取靈感,兩者之間的界限十分微妙。”26歲的美國設計師ZacPosen指出。大家紛紛從著名設計師的發(fā)布中汲取靈感,從而形成潮流趨勢,這本就是時裝圈的一種生態(tài)。
因此,從中國國情的角度考慮,中國的服裝版權立法應該相對比較寬松的路線去設計,而看上去很美的有“四項立法”服裝版權保護,需要更有針對性、專業(yè)性、可操作性的法律出現(xiàn),能夠兼顧服裝行業(yè)“時效性強”的行業(yè)特點,從而規(guī)范、推動中國的服裝行業(yè)的發(fā)展。
來源: 中國紡織交易網